2月7日,一名旅客在沈陽開往佳木斯的1227次列車上飲酒過量,擅自拔下列車滅火器安全銷,造成滅火器泄漏,所幸乘警及時趕到處置,避免了旅客恐慌。
據(jù)了解,2月6日21時20分許,度假回來的金先生從長春乘坐沈陽開往佳木斯的1227次列車返回佳木斯。由于過年余興未消,他上車后又打開一瓶白酒自斟自飲起來。7日2時許,大半瓶白酒下肚后的金先生有了醉意,行為開始失控,他晃晃悠悠走到8號車廂末端,將掛在過道旁的列車滅火器摘下,拽掉安全銷,造成滅火器干粉泄露噴發(fā)。幸虧列車乘警及時趕到將金先生控制,穩(wěn)定了車上旅客的情緒。金先生被約束至酒醒后,竟然對先前發(fā)生的事情渾然不知。
鐵路警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規(guī)定,給予金先生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沈陽晚報、沈陽網(wǎng)記者劉瑩 通訊員 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