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非)鎮(zhèn)安縣以政府為主導、群眾為主體,創(chuàng)新管護方式,完善監(jiān)管機制,基本實現了農村公共基礎設施“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目標。目前,全縣共設立基礎設施管理崗740個,落實各類基礎設施管理人員1487人,基本實現了基礎設施管護全覆蓋。
針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重建輕管、權屬不清、責任不明、管理缺失”問題,確立有人管目標,即通過明確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責任人,強化日常管護,切實解決農村公共基礎設施“有人用、無人管”等問題;確立有錢管目標,通過政策引導,增加管護投入,解決農村公共基礎設施“有錢建、無錢管”問題;確立有機制管護目標,對每一類公共基礎設施都明確建設、移交、管理、驗收、監(jiān)督等制度,對具體管護責任人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評價監(jiān)督,并根據考評結果支付管護報酬,解決農村公共基礎設施“有心管、無力管”問題。
縣上明確管理范圍,將村內油路、水泥路,小型水利設施等10項設施全部納入管護范圍。明確管護權屬,將村內各項產權明晰的公共基礎設施產權移交到村,建立“村有、村管、村使用”管護責任體系。明確管護標準,結合行業(yè)規(guī)定和管護實踐,制定明確10項管護標準,為農村基礎設施管護提供工作標準和考核依據。明確資金來源,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司其職、各記其功”的原則,整合各方面資金,加大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維修管護的投入力度。明確管護責任,逐級明確各自職權范圍和工作職責,為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理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通過實施管護活動,一大批基礎設施恢復了原有功能,解決了群眾的民生訴求,群眾滿意率達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