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隆坡9月23日電 (陳悅 張瑋琦)吉隆坡高等法院23日判決馬來西亞馬來民族統(tǒng)一機構(gòu)(巫統(tǒng))主席、前副總理扎希德所涉“簽證系統(tǒng)”案無罪。
承審法官宣布,控方向扎希德提出的40項指控未具備有力證據(jù)。馬來西亞檢方在法官做出裁決后立刻宣布將提起上訴,扎希德則稱“司法正義得到維護”。
扎希德被檢方指控在2014年到2018年任內(nèi)政部長期間,收取一家公司的賄賂,以令該公司繼續(xù)承辦馬來西亞的簽證系統(tǒng)。
除了“簽證系統(tǒng)”案,扎希德還被檢方指控在其創(chuàng)辦的健康思維基金中存在洗錢、背信和貪污等罪行。該案目前還在審理中。
巫統(tǒng)在2018年大選失利后,其多位高層面臨法律指控,前總理納吉布已因“SRC國際”案被判入獄服刑。當?shù)胤治黾艺J為,巫統(tǒng)高層所涉案件的判決結(jié)果,會對即將到來的全國大選產(chǎn)生影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