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杭州8月25日電 (郭其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8月25日二審公開宣判美國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下稱“沙迪德”)故意殺人上訴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并依法報請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zhǔn)。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查明:2013年6月,被告人沙迪德來中國工作,后結(jié)婚并育有一子。2019年3月左右,沙迪德與妻子分居,2021年5月6日離婚。2019年初,沙迪德謊稱離異單身,與被害人陳某某(女,歿年21歲)建立男女朋友關(guān)系。
自2021年5月中下旬后,陳某某多次提出分手,沙迪德不同意并對陳某某進行言語威脅。同年6月14日20時許,沙迪德將陳某某約至寧波市某公交車站附近交談,21時48分許,持事先準(zhǔn)備的折疊刀捅刺、切割陳某某頸部、面部數(shù)刀,致陳某某大出血當(dāng)場死亡。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jù)被告人沙迪德犯罪的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后果,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沙迪德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認為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zhǔn)確,量刑適當(dāng),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據(jù)悉,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期間,依法保障了被告人沙迪德和被害人親屬的各項訴訟權(quán)利。法院為沙迪德指派的兩名辯護律師、聘請的翻譯人員、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均到庭參加宣判。美國駐上海總領(lǐng)事館官員等20余人旁聽了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