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教育部了解到,2015年全國共有6個省(區(qū)、市)的8名盲生參加高考,其中7人被普通高校錄取(6名本科、1名專科),1人未達線而落榜。錄取考生中,有兩名藝術類盲生分別被錄取到中央音樂學院和天津音樂學院,不存在“能考不能錄”的情況。
據了解,盲生參加高考,相比正常考生,對考試機構在命題、考務組織等方面均有特殊的個性化要求。為此,教育部會同中國殘聯研究制定了《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暫行)》,從制度層面為盲生及其他殘疾考生參加高考提供平等機會和合理便利;會商中國殘聯制定了高考盲文試卷的考試大綱說明,作為專家命題和盲生復習備考的依據;規(guī)范和細化了盲文試卷命制及制作工作流程,專門聘請盲文專家入闈參加相關工作,確保盲文試卷的質量和安全;指導地方招生考試機構為盲生考試提供便利服務,如設置盲生進出考場綠色通道、安排盲生出入方便的一層考場或單獨考場,為盲生合理延長考試時間等。
此外,教育部還發(fā)文明確要求,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yè)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同時,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加強協調和監(jiān)督,防止出現因殘拒錄失學的現象。
據介紹,下一步,教育部將指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繼續(xù)做好殘疾考生高考服務工作;要求更多普通高校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合理安排并有效宣傳適合殘疾考生就讀的普通專業(yè),進一步完善錄取辦法,并為殘疾考生入校后學習和生活提供幫助和便利。(記者劉奕湛、吳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