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房產稅的征收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一國房地產的供求關系,自然也就不能真正起到調控房價的作用
■本報見習記者 喬誌東
從國際經驗來看,征收房產稅并未對房價產生明顯的打壓。
據(jù)《證券日報》記者了解,韓國在1986年-1989年 和2005 年分別加強了對物業(yè)稅征收,但此后1-2 年的房價漲幅反而從此前的5%左右上升到了10%-15%,而日本1973年和1991年兩次提高房產稅后不久均因經濟危機導致資產價格崩潰,效果難以觀察。
美國房產稅對房價影響以負向為主。也就是說,在征收房產稅時,美國房地產市場需求和供給對房價的沖擊將變小。
重慶房產稅對房價的沖擊效應“先正后負”,與美國房產稅沖擊軌跡并不一致;從影響力度看,重慶房產稅對房價的沖擊效應遠不如美國,重慶房產稅政策當前尚沒有發(fā)揮抑制市場供需非理性波動的效果,對熨平房價效應較差。
“房產稅調控作用不明顯的主要原因,從短期來看,由于地方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保護以及在執(zhí)行層面推進的困難,使地方政府往往缺乏大量征收房產稅的動力,從而往往有意降低評估價,并設置較寬的免稅范圍,降低了房產稅的實際稅負;從長期來看,決定房價的核心因素在于供需,房產稅的征收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一國房地產的供求關系,自然也就不能真正起到調控房價的作用。”申萬宏源房地產行業(yè)研究員殷姿認為。
其實,從房產稅的征收結構來看,中外的迥異也是造成房產稅對房價影響效果不一的一個因素。據(jù)《證券日報》記者了解,房產稅是主要發(fā)達國家地方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而在我國稅收中占比較低。2012年美國房產稅收入占到整個地方稅收收入的78%。從我國稅收上看,2011年房產稅收入1102億元,僅占地方財政收入的2.68%,遠遠低于美國。我國房地產征稅制度與其他國家有明顯差異,國外征稅范圍更廣稅率也更高。我國現(xiàn)行的房產稅仍按照198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征收,排除了對住宅征收房產稅,而上海和重慶的試點僅針對增量或高端住宅,且稅率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