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務院調整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
為進一步解決當前重大民生和公共領域投資項目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增加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國務院日前印發(fā)《關于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簡稱《通知》),城市和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普遍下調,產能過剩行業(yè)項目維持不變。
根據(jù)《通知》,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由25%調整為20%,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機場項目由30%調整為25%,鐵路、公路項目由25%調整為20%。鋼鐵、電解鋁項目維持40%不變,水泥項目維持35%不變,煤炭、電石、鐵合金、燒堿、焦炭、黃磷、多晶硅項目維持30%不變。
此外,在房地產開發(fā)項目中,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維持20%不變,其他項目由30%調整為25%。《通知》還表示,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城市停車場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批準的核電站等重大建設項目,可以在規(guī)定最低資本金比例基礎上適當降低。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李全點評認為,此次降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一方面使得一些已經成熟但等待資金的項目能夠盡快開工;另一方面,在不改變金融機構運行規(guī)則的基礎上,讓更多有可能穩(wěn)定推進的項目避開原有的資本約束,這對下階段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工程盡快落實有積極的作用。該項政策有助于宏觀經濟運行中重點大型項目的快速穩(wěn)定發(fā)展,對穩(wěn)增長、調結構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
中金公司判斷,政府或在短期內加大投資力度以提振經濟增長。此次財政刺激的規(guī)模可能在3年內達到1.2至1.5萬億元,用來補充項目資本金,主要針對發(fā)改委已經批復但資本金不足的項目。根據(jù)國務院下調部分基礎設施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要求,相關項目的加權平均資本金比例可能從原來的接近30%下調至20%到25%。因此,3年1.2至1.5萬億元的新增資本金總共可能撬動5至7萬億元的基礎設施投資。
民生銀行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靜文表示,8月經濟數(shù)據(jù)在繼續(xù)惡化,已接近決策層的底線,降低項目資本金比例可以有效提振投資,是穩(wěn)增長的現(xiàn)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