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4月9日電(記者 李金磊)今日,有傳言居民旅客回國攜帶行李“單次2000全年2萬以上全額交稅”。對此,財政部有關人士表示,進境居民旅客隨身攜帶行李物品的5000元免稅額并無變化。
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合理數量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具體按照自4月8日起實施的新的行郵稅稅目稅率征稅,稅目1、2、3的稅率分別為15%、30%、60%。
據介紹,有關傳言所稱的“單次2000全年2萬以上全額交稅”,應是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設置了單次交易限值2000元和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20000元。(完)